如何通过揭露假冒伪劣商品来应对微信买单乱象?(2)

日期: 2024-08-19 18:07:02|浏览: 284|编号: 10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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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揭露假冒伪劣商品来应对微信买单乱象?(2)

混沌3:“奢侈品采购”是鲁莽、偷逃税,构成非法走私。

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不久前,南京市法院系统接连审理了多起走私案件,其中就有牟利的微信购买者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等。在全国范围内,“空乘人员采购偷逃税”、“走私高档手表入境”等新闻不断出现在报纸上。

据报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审判决一起代购偷逃税案,被告从国外找人购买昂贵的豪华手袋,购买商品后,“人肉”进入海关,然后在网上出售商品牟利。因累计偷逃税款数千万元,该案两名主犯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现居南京的冯亮(化名)于2013年被介绍认识香港居民刘敏(化名),听说刘敏有办法从欧洲等地购买昂贵的爱马仕品牌奢侈品牌手袋等物品,两人合谋走上逃税、走私奢侈品入境之路。2013年底至2015年9月,刘敏在国外购买货物后,采用“商品标签分离”的方法,将货物的“人肉”带入中国,然后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冯亮的指定地点,货物的标签和包装也通过类似手段交给了冯亮。根据检方根据冯亮的销售收据和快递记录确认,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走私货物入境偷逃税款2720万元。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向走私者购买非法购买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或者直接向走私、进口的走私者购买其他商品、物品,金额较大的,以走私罪处罚。

应该说,中国正在针对网络销售领域的一些新事物,不断研究和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例如,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海外购物”等跨境电子商务作出若干规定,明确消费者“海外购物”单笔交易金额不得高于2000元, 个人年交易额不得超过2万元。在此限额内,消费者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70%的关税优惠,超过则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

3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毛公开表示,作为一种新型购物形式,我国网络购物发展势头良好。然而,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网购不是法外之地,应加强监管,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对于新事物,如何提高对网络购物的法律保护,有些还在探索中。不仅要让消费者买东西方便、放心,还要保证产品质量。

“我的朋友圈里大约有1000个朋友,其中有不下20个'朋友'在做微信购物。有时我会买一些化妆品和手袋,感觉方便又实惠。在江苏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赵女士告诉记者。

随着微信的日益普及,许多代购利用微信来促进销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存在卖假货、变相传销、非法走私等各种乱象现象。相关人士表示,鉴于微信买单的乱象,我国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加快法制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混沌1:假的就是真的,假的是一种趋势。

调查发现,许多微信购买产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高质量的仿冒品、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让人无法防范。许多人因为朋友的面貌等情绪因素而不好意思拒绝,而且经常被欺骗。

根据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一个典型案例,消费者刘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同学推荐韩国品牌化妆品,称卖家是她的朋友,在韩国定居很长时间,保证了正品比市场价格便宜。 刘女士向卖家转账购买1套, 而几天后,化妆品送来了,她打开后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精味,这与她之前用过的不一样。刘女士突然觉得自己被骗了,想要退货,但卖家已经删除了她的微信,无法再联系到她。

没有评价机制,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微信购物的交易模式完全基于买家对店主的信任,埋藏着很大的风险,一旦发生诈骗,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针对微信代购的风险,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庆博士分析指出,由于代购的买卖双方不构成实质性的合同关系,消费者在遇到货款未到达等问题时,往往缺乏维权的基本条件——买卖合同、 没有质量保证,卖的是假货,没有售后保证,消费者往往甚至不知道侵权主体,即代购商的真实姓名;另一方面,聊天记录等证据的缺失,也使得消费者难以维权。

混沌2:虚构演出、发展下线、变相传销。

一些微信代购经常在朋友圈发布夸大其词的销售情况,比如声称自己今天卖了多少商品,这个月赚了多少万等等,甚至晒出银行卡的收货记录或订单量,让消费者忍不住兴奋不已。更有甚者,一些想要搞电商的年轻人,抵挡不住诱惑,加入了他们所谓的“分销商”或“官方分销商”,但后来在做生意后,发现产品根本卖不出去,只好厚颜无耻地不断“忽悠”亲戚朋友去购买,更多的消费者因此上当受骗。从本质上讲,这种微信代购最终变成了“金字塔骗局”,危害更大。

近日,全国首例“微信公众号”传销案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宣判。青岛男子王娴注册了4个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些账号,他以“加粉”的名义发展了各级会员,线下发展的会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返利。短短三个月时间,这种新的公众号金字塔营销方式,吸引了超过18万名会员,会员直接或间接支付的金字塔营销资金累计金额已达180多万元。腾讯在系统中发现了这种违法现象,并向警方报案。经调查,大连警方取得电子物证,查明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

有专家表示,利用“微商”开展网络传销活动有两个特点:一是利用熟人和朋友圈进行传销活动,隐蔽性强,具有欺骗性强;二是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对所谓的“返利”、“分销”等诱惑更加谨慎,坚决抵制传销的嫌疑,或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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